刑罚执行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刑事司法功能的实现,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减、假、暂”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也是司法实践中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的重点环节。
执行环节的监狱处在“高墙之内”,相对封闭独立,是倒查和监督的重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五驻点指导组对呼兰、松滨2所试点监狱开展驻点指导期间,专门设立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反映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
2所监狱对2000年以来的“减、假、暂”案件开展了“全天窗”排查。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的“纸面服刑”“立功减刑”“踩点减刑”等问题,同检察机关进行联查;对踩点、高分、大幅度减刑的罪犯案卷和易出现问题的立功、计分考核、病情鉴定材料重点核查;联系卫健和社区矫正部门与正在保外就医的罪犯逐人见面,全部采取另选医院和医生的方式对病情开展复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对驻在部门2所试点监狱的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政治监督。坚持监督端口前移,制定工作方案挂图督战,并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入驻2所试点监狱开展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对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全程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查摆到位。
该纪检监察组派出骨干力量深入2所试点监狱驻点办案,聚焦发力,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与驻在部门一道清除害群之马。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司法厅及监狱管理局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要求,抽调460名干部组成28个专项工作组对宜宾片区5所监狱“减、假、暂”案件开展倒查,目前已检查相关案件4.6万件。
做好“后半篇文章”
——紧盯刑罚变更执行漏洞整改落实
11月27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监狱、松滨监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总结会召开,对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整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部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指出,要持之以恒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
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相关部门草拟意见,明确“减、假、暂”案件在把握实体条件上,坚持从严把握悔改、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界定标准,从严把握重要罪犯,从严把握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提请幅度,从严把握《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和适用条件;在履行法定程序上,必须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定,必须逐级研究呈报、征求人民检察院意见、依法进行公示;在查核卷宗材料上,做到计分考核材料、奖励材料、改造积极分子材料、违纪违法等处罚材料、病残认定材料、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材料必查,以预防违规“减、假、暂”问题发生。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审理立功案件的程序规定、减刑案件裁量量化标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鉴定意见审查规定。同时,对重点执行案件逐案筛查,发现和解决涉及违规终本、案款发放不及时等6大类25项299个执行问题。
各试点地区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委等部门落实协同责任,建立工作会商、线索移交、案件查处等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呼兰监狱、松滨监狱对近20年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大排查后,发现了一些违规减刑案件。呼兰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介绍,此次排查还发现减刑卷宗中存在奖惩材料依据不实、表格填写错误等卷宗不规范问题。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深入研判试点监狱重要检举事项和问题集中领域线索的综合情况,及时向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试点监狱党委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呼兰监狱制定《呼兰监狱减刑假释呈报工作职责》《呼兰监狱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职责》等制度,精准定位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责任人、每一道工作程序的职责权限。2所试点监狱修订完善制度54项,新定制度33项,废除制度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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