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承揽处置业务,随意倾倒坑害乡村。在跨省排污案件中,绝大部分承揽危废处置生意的企业都无危废处理资质。在浮梁县跨省排污案件中,吴某民明知吴某良没有处理废水资质,依然将公司产生的硫酸钠废水交由吴某良处理。根据同伙的供述,有一次在浮梁县倾倒硫酸钠废液后,他们曾将这些废水样品送检化验。化验结果表明,就污染程度而言,这样的50吨废水可以抵得上1万吨生活污水。有同伙告知吴某良这一检测结果,但吴某良仍坚持要将这些废液运到浮梁县进行倾倒。
“由于犯罪分子没有处理危废的资质和手续,他们就用普通的货车或者槽罐车装运危废,有时在深夜把危废运到两县交界处的荒山上倾倒,这样很难被发现。”李伟说。
——内外勾结手法隐蔽,掩埋罪证逃避监管。在一些跨省排污案件中,犯罪分子作案手法日趋隐蔽,往往买通当地人带路,将污染物倾倒在乡村的山洼、河流等隐蔽地带,以掩人耳目。例如,在浮梁污染案中,吴某良每次以1000元的带路费,叫两名江西籍同伙将负责运输环节的李某贤带到浮梁县寿安镇八角井及湘湖镇洞口村的荒山上倾倒硫酸钠废水。
2020年12月17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也宣判了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犯罪分子为了掩盖罪证,竟将6罐车废液直接倾倒至峡江县罗田镇眼头村的水塘中。
走出“企业污染、百姓遭殃、政府买单”困境
受访执法人员表示,面对这些外来的“生态炸弹”,他们有时防不胜防,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面临发现难、处置难、修复难等多重困境。
“这些犯罪分子作案手法隐蔽,很难抓到现行。而且由于不具备专业处置能力,他们采取无序倾倒方式,倾倒危废数量大、品种多、成分复杂、危害性大,带来开挖难度大、鉴定成本高、修复工程大等问题。”李伟说。
而在办案法官陈芳看来,面对巨额的生态修复费用,部分犯罪分子并无能力赔偿,导致此类案件容易陷入“企业污染、百姓遭殃、政府买单”困境。
业内人士介绍,从整体来看,我国在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已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全国共排查400余个化工园区以及2万多家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持有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相比2006年,2019年危险废物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危险废物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分别增长1709%和1098%。
针对少数不法分子非法跨省排污乱象,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指出,既要坚持零容忍、严打击,更要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
首先,强化跨区域危废转移处置监管,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专家建议,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危废智能监控平台,让每一种危废都有一个“源代码”,每一次转移轨迹都可追溯,实现辖区内危废底数清、去向明。
其次,通过技术提升,从源头上减量减排。“一方面,对危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进行‘提质扩容’,促进专业化、规模化、资源化利用处置危废;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推广清洁生产,从原料选择、工艺设备改造提升等方面节能减排。”上海一家环保中心的业内专家说。
此外,普及危废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在陈芳看来,许多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人对危废和自身行为后果认识不足,往往因为蝇头小利,而给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要进一步普及危废污染防治知识,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安全。记者赖星、闵尊涛、张璇
原标题:5个月内非法倾倒危废30次 揭跨省排污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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