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河北省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事业中的社会监督作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择优聘请第一批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参与。
此次招聘面向全省范围内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拟聘请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30名,聘期3年。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受省医疗保障局聘任,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情况,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有关违反医保政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线索;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情况,并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等问题线索;协助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意见;对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及其委托的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承担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等职责。
此次招聘采用邮寄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可采用将《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申请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刘 宇;联系电话:0311-66906525;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35号)。或将《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hebeiylbzjjjjjc@126.com(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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