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元田表示,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时代,老字号企业的经营范围并不会受到品类服务的限制。但在现代商标法实施以后,老字号企业仍难以摆脱经营惯性,虽注册商标但忽视权利边界,在经营过程中超越核准范围使用老字号、不规范使用老字号。
——金招牌“躺在权利上睡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刘虹蕴表示,现实中,部分老字号企业在将老字号注册为商标后没有进行实际使用,甚至仅仅为应付使用义务而进行象征性使用等,“躺在权利上睡觉”,存在极大风险易导致商标被撤销。
而在实践中,部分老字号企业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未对自身享有权利的商标进行规范性使用,突破了既定的市场格局,也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极易使自身陷入侵权涉诉的困境之中。
——互联网时代创新产品和服务。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王锐认为,过去一些老字号企业习惯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吃老本”,如今在激烈市场竞争带来的危机感之下,越来越多的老字号企业开始主动转型创新,适应新一代消费者的需求。(记者吴文诩 张漫子 谢昊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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