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大力宣传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宣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人们把敬仰和感动转化为干事创业、精忠报国的实际行动”。
走近英雄,学习英雄“平生铁石心,忘家思报国”的爱国情怀,“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的高尚境界,“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献身精神 ,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不懈追求,脚踏实地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为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成为亿万中华儿女最强音。
捍卫英雄深入人心
“当过去不再照亮未来,人心将在黑暗中徘徊。”毁一个英雄,就是毁一段历史;毁一段历史,就是毁一种精神;毁一种精神,就是毁一个民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捍卫英雄与抹黑英雄,是一场固根与拔根、铸魂与蛀魂的生死战。
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强调指出,“对中华民族的英雄,要心怀崇敬,浓墨重彩记录英雄、塑造英雄,让英雄在文艺作品中得到传扬,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绝不做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的事情。”
英烈守卫国家,谁来守卫英烈?
小治治事,大治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旨在保护英烈权益的立法工作,拉开以法之名、以众之力捍卫英雄的大幕。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成为以法律利剑捍卫英烈权益的重要依据。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正式施行。 建立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设立健全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制度……这是一部字里行间饱含着广大人民对英雄烈士深切缅怀的法律,也是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维护和捍卫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今年2月19日,名为“辣笔小球”的微博博主公然诋毁、肆意抹黑卫国戍边烈士,引起全国人民极大愤慨,数万网友对其口诛笔伐。3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即“辣笔小球”的博主,依法批准逮捕。
保护英烈,是对历史最基本的敬重;捍卫英雄,就是捍卫民族精神的丰碑。在中华大地,这已是民心所向。
关爱英雄赢得人心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每个英雄都历经磨难,他们的故事闪烁着家国情怀、蕴含着热血奉献。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关怀、关爱英雄模范”, 习近平饱含深情的话语,让全社会关爱英雄的人们备感振奋、备受鼓舞。
有这样一件暖心事,传颂在边关哨所。2014年1月26日,习近平视察三角山哨所,听了“相思树”的故事。30多年前,老连长李相恩在带队巡逻途中突遇山洪,为营救战友壮烈牺牲。第二年,他的妻子郭凤荣抱着两岁的儿子李心,来到哨所栽下这棵“相思树”,把心中的思念永远留在祖国边关。听完故事,总书记十分感动,嘱咐有关领导,照顾好烈士的亲属子女。不久,在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下,李心从阿尔山市调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工作,解决了和妻子两地分居的问题。
有这样一个场景,印刻在全军将士心头。2014年10月31日,习近平出席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午餐时间,他与11位部队基层干部和英模代表围坐在一起,津津有味地吃起了“红军饭”,同大家边吃边谈,不时为身边的基层代表夹菜。
有这样一句嘱托,回响在全国人民耳畔。2016年12月31日,习近平在发表2017年新年贺词时指出,“中国维和部队的几名同志壮烈牺牲,为世界和平献出了宝贵生命,我们怀念他们,要把他们的亲人照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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