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下午,2020年河北省规范管理各类武术活动工作会议在河北省体育局八楼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同志有河北省体育局一级巡视员张绰庵,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河北省武术协会主席魏新换,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河北省武术协会副主席韩艳丽,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负责人、河北省武术协会副秘书长李靖。会议由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胡锦芝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李靖同志传达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2020年全国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工作会议》等文件精神。
韩艳丽同志代表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武术协会总结2018年、2019年工作,指出在全省体育和武术工作者的努力下,河北武术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大家应倍加珍惜。近期,武术界出现一些个别组织和个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惜牺牲民族传统文化为代价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要坚决制止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违规举办搏击类活动的行为。
魏新换主任指出, 6月5日,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河北省体育局正确领导下,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武术协会与保定市体育局和相关单位并肩作战,一举成功阻止了一起重大非法搏击比赛,得到了国家武管中心的表扬和肯定。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弘扬优秀传统武术文化,是武术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市局、各武术机构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清理武术乱象、弘扬武术文化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抓实。河北省武管中心要坚决贯彻国家武管中心、中国武术协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在行政上要加强监管,在业务上要进行规范,在服务上要不断优化,对违法违规活动要及时果断制止,坚决避免重大违法违规和不良事件发生。她重点要求在河北省境内开展各类武术相关活动不得出现12种行为:
(一)各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组织和参加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武术协会、及各市体育局、各市武术协会举办的任何武术活动;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非法建立武术组织;
(三)不得违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印发的《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办赛指南(试行)》、《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参赛指引(试行)》,组织或参加不规范的赛事活动;
(四)不得随意自创门派、私下约架、恶意攻击、相互诋毁、歧视他人;
(五)不得自封“大师”、“掌门”、“正宗”、“嫡传”等称号, 欺世盗名,招摇撞骗,误导群众;
(六)不得以“拜师收徒”、“贺寿庆典”、“评比表彰”等为名收费敛财,以及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七)不得背离武术精神,利用媒体、网络进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等手段发表不当言论和举办低俗武术活动,造谣传谣或骗取钱财;
(八)不得伪造、销售假运动员等级证、假段位证、假教练员证、假裁判员证或相关资格证书;
(九)不得通过武术赛事和活动从事赌博、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十)不得利用武术活动场所或指使纵容他人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
(十一)不得罔顾安全,不分项目、性别、年龄、体重级别,不按规定使用护具进行搏击比赛;
(十二)不得借武术之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张绰庵副局长做总结发言。他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持文化自信。”中华武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象征,作为最具中国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为振奋民族精神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武术乱象严重败坏了武术的形象和声誉,破坏了中华文化的弘扬和传承,必须坚决制止,严厉打击。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市局、市武术机构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单一注重竞技武术向同时注重竞技武术、群众武术和武术产业转变,做到统筹发展,协同并进;二是由注重本级管理向注重系统管理转变;三是由单一行政管理向多手段社会综合管理转变。三是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加强规范赛事活动安排,促进武术事业繁荣,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武术竞赛安排,打造河北武术赛事品牌,加强武术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对武术的了解,激发他们的兴趣,做武术的传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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