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谓涉疆“数据库”中,还有一些人因为触犯了中国法律,被依法判处刑罚,根本不是所谓的“受害者”。比如,吐鲁番市的塞米•巴瑞,因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乌鲁木齐市的艾克拜尔•衣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阿克苏拜城县的艾合提•吾吉,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寻衅滋事罪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喀什泽普县的阿卜杜热合曼•阿卜杜克热木,因犯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美西方反华势力却为他们“鸣冤喊屈”,实在是荒唐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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