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4)

  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更好发挥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使监督规范化常态化,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以案促治,督促推进有关方面和责任主体,加强制度设计,把监督有效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促进完善治理格局、切实提高治理效能。

  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深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增强战略定力、提高斗争本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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