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记者安蓓)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强调要尊重经济规律,遵循市场化原则,统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惠民生、防风险,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发挥好消费基础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了102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的重大工程项目。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项目兼顾“国家大事”和“关键小事”。一是引领未来发展的重大攻关项目,包括量子信息、星际探测、科技攻关等。二是基础设施领域的世界性标志性工程,比如川藏铁路、沿江沿海铁路、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等。三是重要民生保障项目,比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幼等直接关系民生的项目。
会议指出,当前国内外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要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针对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并对推进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加强前期工作。将“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落实到具体项目,优先纳入各领域规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年有序推进,形成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对单体重大项目要倒排建设节点,对点多面广的打捆项目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建设难度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高的重大工程要深化勘察、方案比选和可行性研究。
二是统筹中长期发展和年度经济运行,以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强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合理把握今年明年投资力度,并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合理调整。
三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核准程序,减少不必要审批,保证项目尽早开工、资金高效使用。
四是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府投资带动作用,更加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五是强化督导协调,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要加强督促,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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