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 地方立法明确处罚标准
礼让斑马线让文明和法律始终“在线”
14个小时,抓拍120起。
确认后,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近期,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以礼让斑马线为切入点,聚焦危害交通安全、影响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违法加大管理整治力度。8月11日零时起,217处路口值守斑马线的“电子警察”正式开展执法工作,截至当天下午两点,共抓拍录入120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
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作出的“罚款+记分”,也是其他地方开展这一治理工作时所采用的处罚方式。经过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推动,礼让斑马线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近年来,多地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要求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但在具体的处罚方式上,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今年4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有观点认为,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作出规定,对罚款金额和记分进行统一。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考虑到我国各地的经济和交通发展水平不一致,很难统一处罚标准。
“建议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罚标准,通过有针对性的立法和修法实现差异化管理,从而为执法提供明确依据,更好地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让法律落地生根。”黄海波说。
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斑马线既是保护行人、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也是体现一个城市交通参与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线。但在现实中,车辆与行人抢道现象却时有发生。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对礼让斑马线作出明确规定。但礼让斑马线从纸面走到现实,用了5年的时间。
浙江省杭州市是第一个推行礼让斑马线的城市。2009年,杭州公交大力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并带动出租车和私家车一起去做这件事情。就在这一年,杭州发生了令人震惊的“5·7”交通肇事案和“8·4”交通肇事案,尤其是被称为“70码”事件的“5·7”交通肇事案,更是将杭州市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痛定思痛的杭州市加快了礼让斑马线的推广速度。杭州市公交集团制定《营运司机星级评定指导意见》《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考核细则》、杭州交警部门接连推出多项交通整治行动……在多项举措的推动下,礼让斑马线逐步深入人心。
“礼让斑马线已经成为杭州和浙江的名片,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处,车辆基本上都能做到主动礼让行人。”杭州公交集团第三汽车分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孔胜东说。
2017年4月,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大力开展了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整治行动;2018年,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全国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浙江、陕西、北京等地先后推行礼让斑马线行动……在公安部和各地的有力推动下,礼让斑马线行动很快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
“构建斑马线上的安全文明,不仅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提升社会文明水平,这也是多地将礼让斑马线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目的所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各地处罚标准不一
为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已有多个省区市明确对礼让斑马线进行立法。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有15个省区市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作出规定。此外,还有一些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作出规定。
山东省立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江西省立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各地在立法中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在罚款金额的设置上,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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