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工作启动 正风反腐稳步推进(2)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品种目录显示,第三批集中采购工作共涉及56个品种,数量接近前两批之和,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等疾病用药,阿那曲唑、布洛芬、阿莫西林、地氯雷他定、奥氮平、二甲双胍等热门药品均位列其中。

  为保障中标药品稳定供应,此次集采在第二批集采基础上做出微调优化,将最大可中选企业数量从原来的6家增加至8家。开标当天,189家企业积极参与,多种药品出现“地板价”,其中,用于治疗II型糖尿病的盐酸二甲双胍片竞争最为激烈,过评企业近30家,最低价降至每片1.5分,齐鲁制药25mg12片规格的西地那非也报出了平均每片2.08元的价格,降幅达92%。最终,55种药品的191个品规被列入拟中选结果。

  “第三次国家集采一次就有55种药物中标,对未来提高药企集中度、规范药品流通环节、改善医院用药目录、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起到了很大作用。”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称,这次集采也涉及白血病、抗肿瘤、精神类等方面药品,“这些药品实际上就是患者普遍使用的一些药物,对老百姓是有直接影响的。”

  值得注意的是,与年初的第二次集采相比,此次大部分外资药企并未跟随降价,中标企业多为本土仿制药企业,仅有少量原研品种中标。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史录文分析称,由于仿制药价格下降,质量有保证,患者使用一段时间后,越来越放心,对仿制药需求开始增加。“随着一致性评价不断扩容,国内企业逐渐形成市场品牌效应,有更多精力专注研发,在保证仿制药品牌的条件下,推动民族工业由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化。”

  记者注意到,联合采购办公室7月底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申报企业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药品生产活动中不得有严重违法记录,且需对药品质量负责。一旦中选,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需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向配送企业发送药品。

  此外,申报企业需提前填写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申报承诺函,承诺同联合采购办公室无利益关系,不会为达成项目与采购方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与其他企业串通申报、协商报价,不与申报同品种的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关系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不干扰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秩序,不会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保证集采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联合采购办公室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中选企业的药品生产及拟中选药品质量进行调查。

  “与前两批集采相比,第三批采购量更大了,企业已经适应了现有集采机制,证明前两批集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陈秋霖表示,集中采购既符合行业规律,也符合当前实际,多方受益,应不断完善,持续推进。

持续强化监管,防止集中采购过程滋生腐败

  长久以来,药品采购一直是腐败问题高发领域。在此前的分散采购模式下,一些医药企业不注重产品创新、质量和成本控制,过度依赖销售渠道,令药品销售人员和医务人员面临着较大的违法违规风险。受业绩、高额提成等因素影响,医药代表一词几乎与“高价药”画等号,随之而来的药品回扣、过度医疗等问题也成为难以根除的痼疾。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医院药品采购目录中,如果有多种药物可以用于治疗同一种疾病,医生往往会选择回扣比例高的药品,导致患者不得不承担更多的治疗费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志龙先后196次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600多万元,其中,某公司医药代表林某允诺给孙志龙的回扣费用竟高达药品价格的45%,药价水分之高可见一斑。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及扩围区别于分散采购模式的优势之一,就是在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前提下,让不同企业生产的同通用名药品同台竞争,使得药品质量和疗效由行业内关注变为全社会关注,可操作空间得到进一步压缩。

  “集中采购模式下,企业公关行为将大幅减少,企业间竞争转为公开透明的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水面下的灰色操作转为阳光下的公平竞争,从根本上改善了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有利于医药产业从营销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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