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原副院长吕洪民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4)

  2019年6月份开始,吕洪民先后多次向省高院党组提出辞职的请求,自己的办公室也已经收拾干净,但是没有得到组织的批准。因为担心东窗事发,吕洪民长期承受着恐惧的侵袭和折磨。那段时间,吕洪民整日精神恍惚。回忆那段经历,吕洪民说:“2019年下半年有两周时间,我几乎失忆,晚上睡不好,做梦全是混乱的信息,白天在单位对非常熟悉的同事知道是谁,但是叫不上名字,这种情况持续两周后自动缓解了。”后期,吕洪民甚至想过割腕自杀,他的精神压力可见一斑。在经过极度的恐惧、逃避无门的情况下,吕洪民仍然没有选择向组织袒露心扉,投案自首。在得知其主要行贿人李某被组织留置调查后,他多次与其妻子田某串供、“对口型”,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然而这一切不过是他自作聪明。

  “为官贪墨,必遭大祸”,这是铁律。吕洪民最终才明白,处心积虑地对抗调查是徒劳的,“临时抱佛脚”更救赎不了自己,只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老老实实向组织坦白才是唯一出路。

  办案者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克己慎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综观吕洪民案,其堕落源于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懈怠,放松党性修养致其思想滑坡,失去了共产党员的初心。思想的“总开关”没拧紧,便做不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在所难免。

  同时,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除了吕洪民自身方面的原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也是其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吕洪民违纪问题早有苗头,其与律师张随“勾肩搭背”,行内早已人尽皆知。吕洪民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其2007年到松原中院任职开始,一直持续到2020年案发前,十余年间,没有得到制止纠正,任由吕洪民在权钱、权法交易的邪路上狂奔。这种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面对诱惑,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党员领导干部要想不受邪风侵染,要想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做出正确的判断,一方面,要靠思想觉悟这种“软实力”的强力支撑。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精神家园,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才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在任何风雨考验面前保持清醒和坚定。另一方面,还要依靠制度、规矩等“硬约束”的严格规范。只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才能让意欲腐败者无机可乘。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吕洪民的忏悔仍在眼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警醒,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要时刻饱含对纪法的敬畏、对历史的敬畏、对人民的敬畏。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从克己上下功夫,做到“身正”,才能够保证行为不出轨,权力不滥用。(季珐 潘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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