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监督一年间丨主动投案成常态 要“打虎” “拍蝇”也要精准问责
反腐败标本兼治 主动投案成常态
2020年,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亮剑,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今天起,新闻频道推出系列报道,盘点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和成效,聚焦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今天,我们首先从2020年频繁见诸报道的“主动投案”这一现象说起。
2020年12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已经是一年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第36个主动投案的厅局级干部,相比2019年的28个,增加了四分之一。不仅如此,2020年,还有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江苏省委原常委王立科2名省部级干部主动投案。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辛鸣: 这样一种主动投案从零星变成常态,说明了腐败的存量这块坚冰开始化解了,一些不收手不收敛的腐败分子开始收敛收手了。更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反腐败取得更进一步成果的一个很好的标志。
主动投案成为常态,背后是反腐败高压态势的保持。2020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腐力度不减、脚步不停,聚焦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显示,2020年,共有464名厅局级及以上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其中中管干部18人。
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仅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还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施行;2020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依法反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
与此同时,2020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以案促改,通过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江西省抚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李仲学: 开展警示教育,给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也给问题干部敲敲警钟,提醒他们问题摆在那里迟早会被发现,不如回头是岸、主动投案,还可以依规依纪依法适用从宽处理的政策。
“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这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2020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不仅对主动投案人员从宽处理,对调查中能够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同样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处理。第一个依据政务处分法处理的中管干部——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就是在接受审查调查过程中,“能够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受到了从宽处理,开除党籍,按照四级调研员保留退休待遇。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伟:在政策的范围允许之内,而且他选择了主动投案、主动自首、主动交代问题,我们再对他进行从宽的处理的话,应当是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去巩固我们的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很重要的一个渠道。那么这个过程当中也能够看到,在一体推进“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过程当中,实际上我们进入到了一个政治生态逐渐净化的一个过程,正在更好地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
精准问责助疫情防控 容错纠错为干部担当
“主动投案”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高压和思想教育双管齐下的效果,而问责则是利剑常亮、对腐败持续震慑的法宝。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在疫情防控中,对疫情防控不力的人员精准审慎追责问责,同时区分违纪情形,防止过度追责,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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